第(2/3)页 抢劫是个技术活,选对象要准确,要挑软柿子下手。 比如,人多的不要惹,划不来;队形齐整的不要惹,有可能是民兵钓鱼;墨西哥人最好不要下手,搞不好是同行;现在加了一条,那些穿西装的白人,见了扭头就跑。 自己身为一名通缉犯,小心为妙,活着就好。 蒂亚戈一边摸着下巴,一边盯着远方的地平线。 面包,总会有的。 突然,一队人马逐渐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。 他眯起了眼睛。 这队人马看起来非常符合他对于抢劫对象的要求。 队伍人不多,由几匹马和几辆马车组成,队形松松垮垮,有男有女,有老有少。 为首的那个人穿了一件灰色马褂,戴了一顶淡白色的礼帽,看上去老实巴交的,好像是个亚洲人商人;他旁边是一个骑着白马的女人,穿着红色的布棉袄,两个人有说有笑。 他们后面倒是跟着一个穿黑色布袍子的黑人,一个长相斯文的老人,还有一个留着翘起胡子的白人。 除了他们几个人骑着马以外,队伍的后面就是好几辆马车,马车上面的东西用布盖着,从外部的形状来看,有些是桶,有些是箱子。 这分明就是一个商队嘛。 蒂亚戈的笑得嘴角都要抽了。 领头的这个肯定是一个中国富商,旁边的是他的老婆,那个老头是他们的管家,翘着胡子的,估计就是唯一的保镖。 至于那个黑人嘛,看起来像是个仆人,不过为什么这些黑鬼也配骑马,他是没搞懂。 “马车开过来!堵住桥头!”蒂亚戈冲着手下一挥手,“埋伏好,准备开工!” 此时正慢慢悠悠向着桥晃来的陈剑秋,还不知道前面有个埋伏正在等着他。 他正和卡米拉聊着天。 他们聊了些关于家乡的事。 卡米拉的故乡在波多黎各,加勒比海的海风给了她紫罗兰色的眼睛,但也将她和她的家人吹到了美国。 然后,她就成了一名孤儿。 陈剑秋也是孤儿,不管是穿越前,还是穿越后,无亲无故。 这本应该一件很悲伤的事情,可他们很快跳过了这个话题,而来到了他们这次的衣服上,越聊越开心。 “大娘的手艺真不错。”卡米拉说道, “老大,我们为什么一定要穿这身衣服出来啊?”肖恩拉了拉自己的衣领提出了异议,他总觉得胳膊肘那块不太舒服。 “那你也可以选择光着。”陈剑秋转头回答道。 第(2/3)页